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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走私核材料罪(刑九死刑罪名取消)

    走私核材料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核材料进出境的行为。 查看详细>>

  • 走私核材料罪(刑九死刑罪名取消)构成要件

    (一)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任何单位以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二)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在实践中,本罪犯罪分子往往具有营利的目的,但法律并未要求本罪必须具有牟… 查看详细>>

  • 走私核材料罪(刑九死刑罪名取消)认定

    1、本罪走私的对象限于核材料。核材料是核燃料、核燃料产物和核聚变材料的统称,最常见的如铀、钚等可发生原子核裂变或聚变的放射性材料。核材料包括成品和半成品,但不包括含铀、钚等元素的原矿石。2、本罪走私行为的具体表现与走私武器、弹药罪完全相同,… 查看详细>>

  • 走私核材料罪(刑九死刑罪名取消)量刑标准

    1、犯本罪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 查看详细>>

  • 走私核材料罪(刑九死刑罪名取消)立案标准

    本罪走私的对象限于核材料。核材料是核燃料、核燃料产物和核聚变材料的统称,最常见的如铀、钚等可发生原子核裂变或聚变的放射性材料。核材料包括成品和半成品,但不包括含铀、钚等元素的原矿石。走私核材料,是根据走私物品的性质来认定其达到情节严重从而构… 查看详细>>

  • 走私核材料罪(刑九死刑罪名取消)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出口管制条例》附件“核出口管制清单”第一部分:核材料核材料系指源材料和特种可裂变材料。其中:1.源材料系指天然铀、贫化铀和钍,呈金属、合金、化合物或浓缩物形态的上述各种材料。但不包括:(1)政府确信… 查看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