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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刑九修改)

    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占用频率,经责令停止使用后拒不停止使用,干扰无线电通讯正常,进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查看详细>>

  • 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刑九修改)构成要件

    (一)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亦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单位犯本罪时,实行两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相应的刑罚。(二)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 查看详细>>

  • 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刑九修改)认定

    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一要看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犯罪的故意,如果是由于过失造成对其他频率的占用,不应以犯罪论处;二要看行为造成的影响和破坏是否严重,如果行为轻微,社会危害不大,也不应以犯罪论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查看详细>>

  • 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刑九修改)量刑标准

    1、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 查看详细>>

  • 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刑九修改)立案标准

    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占用频率,经责令停止使用后拒不停止使用,干扰无线电通讯正常进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立案。 查看详细>>

  • 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刑九修改)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 擅自占用频率,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营利活动,同时构成非法经营罪和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 查看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