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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法的行政制裁的方式有哪些

时间:2019-10-21 16:13:15 浏览:63次 来源:律师之家整理
环境保护法当中规定的行政制裁的方式包括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措施,如果环保监管部门在监管的过程当中,有玩忽职守或不作为的现象的话,对这些工作人员的行政制裁方式包括撤职、记过、降级等处分。

一、的行政制裁的方式有哪些?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二、的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60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涉嫌下列情形之一,应予立案追诉:

(一)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它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三)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

(四)致使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一人以上重伤并且五人以上轻伤的;

(五)致使传染病发生、流行或者人员中毒达到《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Ⅲ级以上情形,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六)其他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情形。

三、污染环境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第三百三十八条及修正案(八)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其实,行政制裁和行政处罚的含义是一样的,主要是针对那些污染环境的自然人或法人以及非法人组织进行的一种处罚方法,但是,污染环境严重的话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企业在生产的过程当中,要注意做好企业的排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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