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老病死是人之常情,但在法律的规定范围内,却有时在特殊情况下带给我们许多麻烦,比如说城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出生不能落户问题,人进入老年之后的赡养送终问题,生病住院治疗的费用报销问题,死亡以后的保险赔偿问题和遗产归属继承问题等等。今天小编来给大家讲一讲亲属的死亡证明丢了怎么补办。
一、什么是死亡证明
死亡证明是指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 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已经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二、办理死亡证明的法律程序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死者死亡证明、居民户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公民在暂住地死亡的,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者暂住地的户主、旅店管理人或者户内其他人员的申报,将死者的姓名和死亡的地点、时间、原因等及时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由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办理公民死亡注销手续时,缴销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单身独户的,还应收缴居民户口簿。
三、去哪补办
死亡证明丢了,到派出所补办需要证件 1、死亡证明可以到原出具证明的机关(户籍所在派出所),查档补办。 2 、火化证证,到火花单位查档补办。 3 、带上身份证,户口簿手续。
四、伪造处罚
据公安部门介绍,对制售假证者的处罚力度根据不同的案件类型而有分轻重。制售假证情节较轻者将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被处以罚款或拘留。而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综上所述,小编为大家讲了亲属的死亡证明丢了怎么补办,以及办理死亡证明的法律程序,以及伪造死亡证明在我国法律当中规定的处罚方法。可以见得,当亲人过世死亡证明和火化证明都是相关单位会依法给与开具的,但是补办的话会由于有不法分子通过死亡证明骗取保险赔偿或因户口注销问题而严格把关,因此亲属一定要保存好相关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