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5年4月2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49次会议通过,2005年5月8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3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5月13日起施行。
《刑法》中规定的罪名多达400个,但其中比较常见的罪名,也就那么一些,包括诈骗罪、盗窃罪、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等等。针对这部分犯罪,其实最高法也会定期就具体的量刑作出指导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经2008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46次会议通过,根据2016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0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修正。该《解释》共6条。本解释所称“医疗活动”“医疗行为”,参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的“诊疗活动”“医疗美容”认定。 本解释所称“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参照《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跨省异地执行刑罚的黑恶势力罪犯坦白检举构成自首立功若干问题的意见》是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办理跨省异地执行刑罚的黑恶势力罪犯坦白交代本人犯罪和检举揭发他人犯罪案件提出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1年6月2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4次会议、2011年7月11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63次会议通过,于2011年8月1日公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是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2009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并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共七条,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补充规定》是作为2017年1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的补充规定予以下发。
《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总结司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明确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致使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或者开庭审理、干扰正常司法活动,或者作出裁判文书、制作财产分配方案、立案执行仲裁裁决和公证债权文书的,应当以虚假诉讼罪定罪处罚。
《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是由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发布的意见,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基本原则、当事人权益保障等作出了具体规定。2019年10月11日,《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发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法时间效力规定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一九九七年九月二十五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九百三十七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一九九七年十月一日起施行。《关于适用刑法时间效力规定若干问题的解释》主要是为正确适用刑法,就人民法院1997年10月1日以后审理的刑事案件,具体适用修订前的刑法或者修订后的刑法的有关问题而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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