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会员,枣庄市劳动法学研究会会员,微山县婚姻家庭辅导中心志愿者,2012年就职于微山县人民法院,后辞职从事律师行业,现执业于齐鲁(枣庄)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2018年度获评齐鲁优秀律师。华律网、找法网、律师365网站枣庄地区特别推荐优秀律师。擅长领域:刑事辩护、房地产与物业纠纷、建设工程、执行异议纠纷、公司股权。组建房地产与物业纠纷团队,成功办理青岛东方影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为微山县某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提供法律指导并且帮助该小区获批该县首例银行开户许可。
离婚纠纷: 1、许某离婚纠纷案,在二次起诉的情况下,帮助许某成功调解离婚。2、褚某离婚纠纷,作为被告代理人,成功判决不准离婚。
民间借贷纠纷:1、王某与杜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接受原告委托,成功调解结案。2、王某与张某、袁某、胡某、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受原告委托,判决支持全部诉请:本金、利息及律师费。
合同纠纷:1、原告张某与被告山东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接受被告公司委托,原告撤诉结案。2、枣庄某商贸公司、上海某食品公司、山东某酒业有限公司、微山某贸易有限公司、微山某商贸有限公司、济宁某科贸有限公司与微山某商贸公司买卖合同,接受六原告的委托,在结算单未加盖被告公司印章的情况下,支持我方诉请,获得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