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园园律师,执业于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江苏刘洪律师事务所,其法学理论功底扎实,工作作风严谨细致,对待当事人热情诚恳,擅长处理婚姻家庭纠纷、劳动争议、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以及合同纠纷。现任南京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
杨园园律师先后担任江苏国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茂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南通亿满贸易有限公司、上海擎浩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等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为相关单位规划、决策提供法律咨询,起草相关法律文书,并全程参与重大谈判、签署合同文本等重大非诉讼法律事务。先后成功处理如梁某某离婚纠纷案、张某某诉固镇康惠康复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李某某诉南京市第二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王某某诉南京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等在地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案件。
杨园园律师热心公益事业,长期参与“12348”江苏司法行政服务热线接线工作,执业期间曾获得南京市玄武区“优秀律师”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