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 予 执 行 申 请 书(范文)
【大理著名专家律师--马培杰律师】
申请人:李××,男,1965年07月12日出生,汉族,现住大理市××镇××村××号。
诉讼代理人:马培杰,云南安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张××,男,1976年12月15日生,汉族,现住大理市经济开发区××花园××号楼××单元××室。
被申请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市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XX 总经理
申请事项:请求责令二被申请人先行支付医疗费8万元。
申请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成讼于贵院,且贵院已依法查封了被申请人部分财产,现因申请人家境极度困难,无力继续支付高昂的医疗费用,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人提出上述请求,请与支持。
此致
XX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李XX
二O一O年十一月十日
闻言审听,笔动冤明;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知情释法,拼理力争;高悬义剑,拍案而起;人间正道,朗朗乾坤;大彰法制,邪不压正!【云南(大理)著名学者型专家律师------马培杰律师:13508724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