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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起诉状——离婚起诉状

民事诉讼 14人阅读

民事起诉状

原告陈某,男,汉族,19**年6月1日生,高中文化,隆回县人,住XX镇。

被告阳某,女,汉族,19**年2月2日生,初中文化,隆回县人,住XX镇XX村7组1号,现住XX镇。

诉讼请求: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原、被告离婚。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认识不到半个月就匆匆于2012年2月13日办理结婚登记。原、被告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并未建立起夫妻感情。婚后不久,被告就外出打工。被告突然向原告提出要求离婚,原告一家一时难已接受,非常气愤。2012年3月15日,原、被告及双方父母在被告姨父陈某主持调解下达成口头离婚协议:一、原、被告自愿离婚;二、被告阳某退还原告陈某彩礼金三万八千元整,并归还戒指、手饰;三、被告答应于2012年阴历冬天回家与原告办理正式离婚手续。被告阳某当天归还2万元礼金及戒指、手饰。后被告在2012年阴历冬天未回家,于2013年2月6日发信息称愿在适当的时候回来办理离婚手续。至2013年3月6日,被告阳某及其父母已退还所有礼金。原告为解除这名存实亡的婚姻,特依法起诉,请人民法院判决准许原、被告离婚!

此 致

隆回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陈某

2013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