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申请书
申请人:董建华,男,1952年2月3日生,汉族,住所地:大连市中山区丹东街89号2-2。
申请事项:
1、请求贵院将位于大连市西岗区建设街44号院内1、2号楼室内装修(装修时间:2008年11月至2009年3月)增添客房设施(电视、床及桌椅)进行委托评估机构评估;
2、评估要求:对装修时间内(2008年11月至2009年3月)装修及增添客房设施按当时的市场价值评估,非当前的装修价值评估。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诉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目前在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审理,该纠纷房屋具体位于大连市西岗区建设街44号院内1、2号楼全部房间(2号楼一楼东侧一个房间,三楼6个房间不在其中),现因赔偿损失问题但无法确认其当时的装修及增添客房设施价值,特申请法院委托评估机构对该房屋装修进行价值评估,以方便查明事实裁决本案。
此致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
附:1、一、二楼装修平面图
2、房间实拍照片
申请人:
2010年4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