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取证申请书
申请人:韩某某,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电话:
被申请人:某某村多少组,住址:
负责人:某某,该组组长,电话:
被申请人:某某村委会,住址:
法定代表人:某某某,该村村长,电话:
其他负责人:某某某,该村会计,电话:
委员,电话: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向二被申请人调查取证(调取:申请人在被申请处所分的征地补偿款的次数、每次的分配数额及都被谁领走的事实情况)。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前夫返还征地补偿款一案,已被贵院受理。但是用于证明申请诉讼请求的证据在被申请处,申请人无法调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最高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条: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贵院依法向二被申请人调查取证,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某某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